明确儿科和新生儿设备分类

明确儿科和新生儿设备分类

医疗仪器的安全、质素及性能均受《医疗仪器规例》规管
1940年《药品和化妆品法案》的规定及其制定的规则。关于医疗器械的进口、制造、临床研究、销售和分销的监管,中央政府在与药品技术咨询委员会磋商后,已根据2017年1月31日的G.S.R. 78 (E)公告了《2017年医疗器械规则》,该规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

就此而言,在行使《2017年医疗仪器规则》第4条第(3)款赋予的权力时,下文签署人在此根据该仪器的预期用途、与该仪器相关的风险及附表1所指明的其他参数,对该仪器进行分类。

列于附录A的医疗仪器一览表,但须符合下列规定:
1.针对每种设备给出的一般预期用途是为了指导
拟提交进口或制造药品申请的申请人
医疗器械规则规定下的器械,2017。然而,一个设备
可能有制造商指定的特定预期用途。
2.此列表是动态的,并会根据以下内容不时修订
《医疗器械规则》,2017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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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链接,https://cdsco.gov.in/opencms/opencms/system/modules/CDSCO.WEB/elements/download_file_division.jsp?num_id=NzU5Mw=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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