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分类由DCGI根据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发布

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分类由DCGI根据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发布

尽管《2017年医疗器械规则》已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印度生效,但印度药品总监(DCGI)已经发布医疗仪器的分类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规定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。

印度药品监督总干事(DCGI)是最终权威机构,控制医疗器械和药品。印度药品监督长负责批准特定药品类别的许可证,例如iv -体液、血液和血液制品、血清、疫苗和所有医疗器械。DCGI已通知所有利益相关者-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(IVD)医疗器械的分类,根据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的规定,针对其进口、制造、临床调查、销售和分销的监管。然而,医疗器械的安全性、质量和性能受1940年《药品和化妆品法案》及其制定的规则的约束。此前,中央政府与有关方面进行了磋商药物技术咨询委员会(DTAB),已通知医疗器械法规(MDR),根据2017年1月31日的G.S.R. 78 (E),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。

上述通知是,在行使《MDR》2017年第4条第(3)款赋予的权力时,中央许可机关须根据附表1所指明的医疗装置的预期用途和其他参数,对规则2所述的医疗装置进行分类。”

然而,规则2耐多药, 2017年规定了这些规则在以下方面的适用性:

  1. 用于体外诊断和外科敷料、外科绷带、外科订书机、外科缝合线、结扎线、含或不含第(i)款所涵盖抗凝剂的血液和血液成分收集袋的物质;
  2. 物质包括根据第(ii)款通知的机械避孕药具(避孕套、宫内节育器、输卵管环)、消毒剂和杀虫剂;和
  3. 根据第3条第(b)款第(iv)款不时通知的设备药品和化妆品法案,1940年1940年(23)。

中央政府根据医疗仪器的预期用途及附表1所指明的其他参数,在此将医疗仪器及IVD医疗仪器分类。

因此,所通报的医疗装置和体外诊断医疗装置的清单须符合下列参数:

  1. 该等装置的一般预期用途,供有意根据《2017年医疗装置规则》的条文提交进口或制造医疗装置申请的申请人参考。然而,根据制造商的规定,设备可能具有特定的预期用途。
  2. 医疗设备或伴随体外诊断医疗设备的组件和附件已被分开分类。
  3. 人们还认识到,一些医疗装置或体外诊断医疗装置可能具有双重用途,可据此加以分类。
  4. 本清单是动态的,根据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的规定会不时修订。

此外,通知还列出了医疗设备和试管设备以及它们的风险类别:

  1. 清单A包括16类共351个医疗器械,其风险等级按照《2017年多药耐多药条例》规则4第(1)款的规定,其中规定"医疗设备须根据附表1第I部所指明的参数,按下列类别分类,即:-
    1. 低风险- A级;
    2. 低风险- B级;
    3. 中度高危- C类;
    4. 高风险- d级"
  2. B名单包括247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在22个类别与风险类按照规定Sub-rule MDR的规则4(2),2017年规定,“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应当分类中指定参数的基础上,第二部分的第一个计划,在接下来的课程,即:-
    1. 低风险- A级;
    2. 低风险- B级;
    3. 中度高危- C类;
    4. 高风险- d级"

继2017年11月1日第29/Misc./3/2017-DC(292)号文件中关于根据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的规定对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的公告之后,现对附录-1进行如下修订:sn.333即无菌披风的缺失。以下产品风险等级的修订:

1.删除S.N. 333,即无菌披风。

2.以下产品风险等级的修订:

医疗设备和体外诊断的清单连同其风险等级也根据2017年医疗器械规则第4条的规定提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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