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您所知,卫生和家庭福利部(MoHFW)已于2020年2月11日在S.O. 648 (E)中发布通知,其中规定了根据1940年《药品和化妆品法》第3节第(b)条第(iv)款规定的所有医疗器械,该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。
卫生部还发布了日期为2020年2月11日的G.S.R 102(E)通知,关于此类医疗器械的注册要求,该通知从2020年1月4日起生效。
非通知医疗仪器的自愿登记于2021年9月30日。
在这之后
A类和B类将要求在2022年9月之前强制注册。
C和D类将要求在2023年9月之前强制注册。
老不。 |
根据CDSCO的医疗器械分类 |
注册结束 |
1 |
A和B |
2022年9月 |
2 |
C和D |
2023年9月 |